李弘文接过肉,到厨房找了个大锅,把肉骨头扔进去洗净,然后接满水,倒上一点点酒去腥,就不管了。 这是狼王最近最喜欢的吃肉方式。 炖! 不用炖的特别烂,要稍稍有一些咬头,腥味也不用完全去掉,要保留一点,而且是用酒去腥,让肉里有一点点酒味,它不喜欢用葱姜去腥。 至于荣丽丽买的这几斤肉,狼王敞开吃的话,一顿就能全干完。 不过,如今,狼王已经不这么吃了。 以前在山林里时,它每顿吃的都非常多。 因为那时候它多数时间都是在山林里,运动消耗都非常的大,但是现在在京城里,它饭量就小了不少。 “你是没看到,那些人看到狼王拉着爬犁的时候,眼睛都瞪大了,好多人都围过来看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