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宗胜说:“个人认为,这一系列案件,表面上看上去是流氓骚扰案,充其量是治安案件。但综合起来分析,它又不是那么简单。
首先从犯罪主体来看,嫌疑人是一个身体健康、思维正常、没有固定职业的年轻人。
说他身体健康是因为他能骑着自行车在路上追赶人,说其思维正常是因为他从不说话,在脸上涂抹,来去无踪,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
因为他从深夜十一点到凌晨四点之前基本上不睡觉,真正有固定职业,每天要正常上班的人连续超过一个星期整夜不睡觉,人早就撑不住了。
我给犯罪嫌疑人的这个画像只是一个表像。如果再深入分析就会发现,这些表像是站不住脚的。
他的踪迹遍及大半个市区,而且是准确地跟踪在单身骑车行走的女工身后,即便是飞行侠也难以做到。
很有可能这个跟踪夜班女工的流氓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伙人,当然这伙人身后得有一个报信人、一个指挥的人。
所以我个人认为,犯罪嫌疑主体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伙。”
周胜利点了点头说:“你分析得有道理,这一点我没有想到,东方小福尔摩斯名不虚传。”
武宗胜狡狤一笑,说:“我这个人最禁不起领导表扬,一表扬就骄傲。”
随后,正色道:“其次从犯罪嫌疑人侵犯的客体来看,是报社印刷公司下夜班的年轻女工们。
我认为这也只是表像,不是真像。
太宁市总共五个区,流氓的身影已出现在三个区,按说影响已经很大了。但目前看除了我们印刷公司之外,别人对这件事还没有反应,刚才市、区两级的几位同行也说了,除了咱们报社印刷公司下夜班的女工外,其他单位没有类似反映。
在城市,流氓尾随、追逐行夜路的年轻女子的案例不少。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选择人少的时间和路段,选择年轻漂亮的单身行路的女子跟踪骚扰,对女子的职业和就业单位根本不考虑。
而这起案件的嫌疑人选择的对象却全是报社印刷公司下夜班的女工,这说明一个问题,从表象上看犯罪嫌疑人侵犯的客体是上夜班的女工,从本质上看是报社印刷公司。
跟踪骚扰年轻女子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是违反治安秩序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单位的话应当从寻衅滋事和报复两个方面考虑。
这就是我要说的嫌疑人从事犯罪行为的主观因素。
我们在排查重点嫌疑人时应着重考虑对报社印刷公司心存不满的人。”
保卫处长说:“我们周书记也是这样认为的。”
周胜利说:“我的确怀疑有人报复印刷公司,但没有武支队分析得那么有条理。看来我这二把刀与专业的相比不在一个档次。”
武宗胜按他的思路继续分析,“任何主观因素的产生都是以客观因素为先天条件的,对报印刷公司的报复心理产生于这个人认为印刷公司侵害了他的个人利益。我们对嫌疑人的排查应当围绕着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