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规矩,只要不见血,便不算结仇。
“差差差……差一点…差一点。”
秃子吓的满脸苍白,满头大汗,恐惧的看着我,不自觉的咽下一大口口水。
我冷声道:“下次再来坏琳姐规矩,可不会差一点了。”
秃子疯狂点头,嘴唇哆嗦的再也说不出话来。
“滚。”
秃子赶紧抓起自己的衣服,手脚并用,落荒而逃。
“为什么要差一点?”
琳姐的声音传来,似乎有些怨恨。
我上下打量着琳姐。
这个黑虎嘴里的琳姐,虽然只有二十三四岁的面相,却拥有着一副极品少妇般的丰腴身材。
这种人在一般的神棍眼里,那必定是要被骗财骗色的。
这种事主,金门行话叫‘肉客’。
长得丑或者同性的叫‘素客’。
“我应该剁了他的手吗?”我开口问道。
“你应该杀了他,那秃子偷了我的钥匙。”琳姐咬牙道。
“你先把衣服穿好。”我提醒道。
琳姐呵呵一笑:“穿上还得脱,我的规矩是只动手,一次一百,两次三百,能接受吗?”
感情这琳姐是把我当客人了。
我说:“琳姐,我是来租房的,黑虎给你打过电话。”
“租房?”琳姐赶紧穿好衣服,疑惑的问道:“那黑虎呢?”
“他有事先走了。”
“谢谢你啊,请问怎么称呼。”
琳姐走了过来,拿起茶几上的一包烟,递给我一支。
“我叫王黎。”我伸手接过烟。
琳姐帮我点着,也给自己点上一支,猛吸了一口之后这才说道:“好,我带你去看看房间。”